扬州市金阳光铸造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发布

扬州市金阳光铸造有限公司    扬州市金阳光铸造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发布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的规定,本公司现将环境信息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扬州市金阳光铸造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0847324913274

法定代表人

潘正林

生产地址

高邮市卸甲镇飞翔路

生产周期

 

所属行业

机械制造

联系人及电话

王寿松 84735250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年使用量

用途

水性醇酸树脂

800公斤

涂装

乙二醇丁醚

1000公斤

稀释剂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

名称

排放量

排放浓度

挥发性有机物

10公斤

0.242

 

 

 

危险废物产生处理处置情况

名称

年产生量

处置去向

废油漆桶

55公斤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39公斤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废滤芯

36公斤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用前统一保管储存,存放通风干燥阴凉地方,避免易燃易氧化物质接触,用中戴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护口罩,用后将产生的废油漆桶和更换后的废活性碳、废滤芯送到公司危废仓库集中保管。

 

2024年4月11日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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